5)第六百六十九章 于延益的野望_大理寺卿的江湖日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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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卓、尔朱荣之辈。不仅仅天下人心浮动,北境的燕王也会得到一个起兵清君侧的大义之名,你愿意看见这些吗?!到时候天下大乱,生灵涂炭,你我就是罪人啊!”

  在牢狱之中的这段时间,于延益并没有闲着,他已经将一切都考虑清楚了。

  “于师……”

  “当然,我的考量不仅仅是这些。”于延益一口饮尽杯中之酒,“清源,你还记得你写给我的‘民主论’和‘共和书’吗?”

  杨清源心神一震,他曾经以夹带私活的方式,写了两篇策论,当时被钱牧谦被痛批了一顿。

  当时他就意识到,这其中的理论太过超前了。

  一位马先生编写的理论之中,有一句阐明了这个道理。

  经济基础的需要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。

  现在的大周没有这样的基础。

  所以他当年就收起了这个心思,但没想到于延益竟然还记得此事。

  天下合久必分,分久必合的王朝周期律一直没法摆脱。

  王朝兴衰,其本质不过是某一利益群体被赶下台,换了新的群体上台而已。

  既得利益的统治阶层利用手中的权利,逐渐积累资源,致使贫富差距愈发加大,矛盾愈发尖锐,直至不可调和的时,爆发冲突,然后王朝被推翻,一切重新来过。

  不过于延益现在提这个观点,杨清源不明白提到他想说什么。

  “当天下百姓当家做主,这件事情,我们做不了,或许千百年后才有人能做成,但是你提出的共和制衡论,却可以更进一步。”

  于延益目光炯炯地看向杨清源,“这是一个机会,限制君权的机会。若是能使得王在法下,周明生桉的悲剧、楚王的悲剧、乃至于老夫蒙冤之事,就能极大程度地避免。”

  “君权无上,唯法匡之!”

  于延益在刑部的天牢之中,在这幽暗无光的地方,喊出了振聋发聩的八个字。

  经历了楚王之事,和他自己的被冤枉的过程,他得到了这八个字。

  虽然此地没有阳光,但是杨清源的眼中似乎看到了光明。

  文明的进程,是一个限制权力的过程。

  以帝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实施之僭越权力,为非法权力。

  这句话是《权利法桉》的核心含义,也就是于延益的刚刚那八个字的含义。

  王在法下,天下大同。

  “现在,是个机会!”于延益的语气坚定,“我若是被朱瞻坤冤杀,便足以引起朝中群臣对于天子的排斥。”

  于延益讲这句话的时候,没有丝毫的谦虚,而事实也确实是如此。

  他为国尽忠,在大周危亡之际,守住晋阳,并和杨清源围歼后金大军,挽狂澜于既倒,扶大厦之将倾。且为人德行高尚,没有丝毫弄权贪渎之行。

  这样的人要被天子冤杀,百官会如何想?!

  今日朱瞻坤可以冤杀于延益,明日是不是一样可以冤杀赵艋轲、钱牧谦、程青松?!

  即便是得杨清源言传身教的十三皇子上位,当了一任好皇帝,那下一朝呢?!

  将社稷命运和自身命运寄托于皇帝是个皇帝之上,这本来就走钢丝的行为,非天下正道。

  之前他们没有办法,而杨清源和于延益提出了一个办法,足以限制皇权。那他们自然是愿意拥护的。

  文官武勋两大集团其实代表的就是此时大周的最大利益。

  黎庶众多,但他们的声音不被听见。

  以内阁治政,以都督府掌兵,以刑部、大理寺、都察院司法。

  三方分立,制衡皇权!

  则王,在法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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